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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微资讯!国寿康宁保重疾险(众鑫版,C款)保什么?可靠吗?

2023-06-28 02:23:09 来源:保险海整理

国寿康宁保重疾险(众鑫版,C款)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55周岁


(资料图)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10/19年交

国寿康宁保重疾险(众鑫版,C款)保什么?

如图所示: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除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10%;

(2)合同现金价值。

国寿康宁保重疾险(众鑫版,C款)可靠吗?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属国家大型金融保险企业。2022年,集团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站稳万亿平台;合并总资产突破6万亿元大关。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已连续20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由2003年的290位跃升为2022年的40位;连续16年入选世界品牌500强,2023年品牌价值达人民币4855.67亿元;所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继2003年12月在境外上市之后,又于2007年1月回归境内A股市场。

总的来说,国寿康宁保重疾险(众鑫版,C款)是由中国人寿承保的重疾险,大公司,当然可靠了。

终身重疾险的优点?

终身重疾险的优点如下:

1、保障终身

终身重疾险可为被保险人提供长期保障,更加给人安全感,不需要担心保险到期忘记重新投保,之后发生保险事故不能理赔的情况。

2、储蓄功能

终身重疾险具有一定的储蓄功能,即使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之后身故也是可以赔的。

3、保险价值好

终身重疾险的现金价值则会不断增长,保险到期不会归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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